2019年6月至2020年9月,吴逸宸在担任陈院镇龙门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期间,未严格按照《甘肃省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和“吃住在村、工作到户”的驻村帮扶要求,存在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和无故旷工46天的问题。2021年7月,成县纪委给予吴逸宸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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