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巩固中央八项规定成果,现将宕昌县南阳镇中心卫生院原院长张云平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予以通报。
张云平,男,汉族,生于1970年10月,武都区蒲池乡人,大专学历,1993年12月参加工作,200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5月至2017年4月任宕昌县南阳镇中心卫生院院长;2017年4月至今任宕昌县官亭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2017年宕昌县审计局在审计中发现,2016年度张云平任宕昌县南阳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于2016年3月至2016年11月合计违规向9名财政供养人发放基础绩效工资29105元,相关违纪资金已全部收缴国库。张云平身为共产党员,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其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精神。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之规定,经2018年1月11日宕昌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云平党内警告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及各单位负责人要以此为鉴,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坚定性、自觉性,坚决纠正“四风”。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始终树立如履薄冰的政治自觉,不断增强工作能力,确保制度落地生根;要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制度的执行,要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解决好落实中央各项规定上紧下松,制度执行力层层递减的问题;要通过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好落实,真正使各项制度产生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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