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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情况

关于南阳镇朱山沟村易地扶贫搬迁有关问题问责处理情况的通报

来源:宕昌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9-03 23:45

 2019年8月9日县委主要领导在检查南阳镇朱山沟村易地搬迁项目集中安置点时发现,该项目工程存在没有按照设计户型、布局、标准修建等问题。按照县委要求,县纪委监委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和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经初步核实,南阳镇朱山沟村安置点是2018年扶贫易地搬迁农村统规自建的集中安置项目,安置规模45户197人,经市发改委批复,县发改委对集中安置点房屋户型、布局、标准进行了规划设计。项目管理负责人是县发改委党组成员、以工代赈办主任庞学义,项目实施负责人是南阳镇党委原书记乔鹏飞(现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8年3月,省发改委主要领导在南阳镇朱山沟、江玉等村检查省发改委帮扶工作,搬迁群众向其反映造价高,实施困难。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省发改委主要领导向时任南阳镇党委书记乔鹏飞等强调指出,易地搬迁入绝不能拔高建设标准,使贫困户因建房而贫困。之后,乔鹏飞在没有向县上分管领导及县发改委项目管理单位报告要求变更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放弃县发改委规划设计图纸,由群众自建。依据《昌县2018年扶贫易地搬迁入建档立卡户建房补助标准》未按照安置户型图设计要求修建住房补助标准1250元/平方米的造价,面积人均25平方米以下,让群众自选工程队修建,村干部和搬迁群众进行质量监督的方式进行实施。截止调查之日,主体工程完成,内外粉刷、管网、门窗安装等正在建设。

 南阳镇朱山沟村安置点扶贫易地搬迁集中安置项目没有按照县发改委规划设计图纸实施,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负责人乔鹏飞履行职责不力,变更设计规划布局、户型、标准没有上报审批。对此,应负有领导责任直接责任。县发改委作为项目管理单位,监管工作力度不够,项目管理负责人庞学义负有监管责任。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规定2019年8月30日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南阳镇党委原书记乔鹏飞予以谈话诫勉;责令县发改委党组成员、以工代赈办主任庞学义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各乡镇、各单位要引以为戒,汲取深刻教训,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上来,把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强化作风建设,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部署要求,以强烈的责任心、勤勉的工作态度、高效的执行力,采取更加务实的工作举措,落实好脱贫攻坚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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