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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和进驻

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常规巡察公告

来源: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1-10 16:24

根据县委对巡察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常规巡察工作于2020年8月7日正式启动,本轮巡察共组建4个巡察组,对3个乡镇、2个县委部门、6个政府部门和5家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举报和反映有关情况及问题。

一、巡察时间

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10月7日

二、巡察组和巡察对象

县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迷坝乡、县委编办、县商务局、康县百稼富民公司。

县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店子乡、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康县粮食购销公司。

县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太石乡、县司法局、县工信局、康县信达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县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巡察县执法局、康县天源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康县泽康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县直机关工委。

三、巡察任务

本轮巡察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突出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围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为促进全县各领域更好地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四、反映渠道

在巡察期间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接受网络举报和群众来信来访。

(一)举报信箱设置地点:巡察组驻地(各被巡察单位)门口设有举报箱。

(二)接待群众来访地点:巡察组驻地、县委巡察办办公室(接访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三)举报电话及邮箱:

举报电话:0939-5123377

邮  箱:3137268298@qq.com

(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四)通信地址:康县中街11号县委巡察办转县委第×巡察组收(邮政编码:746500)

(五)接受反映问题时限:2020年8月7日至10月7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按照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的信访问题,请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到相关部门反映。

特此公告

中共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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