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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情况

两当县供销联社干部黄炳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两当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1-13 10:51

黄炳章,男,汉族,1962826日出生,高中文化程度,198112月参加工作,1999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家住两当县站儿巷镇站儿巷村130号;20028月至20175月任两当县供销联社副主任兼显龙供销社主任,20175月至至今在甘肃省两当县供销联社工作(副科级干部)。

黄炳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纪律,负直接责任。在案件审查过程中,黄炳章积极配合办案工作,态度诚恳,检讨深刻,如实主动说明本人违纪事实并作出检查,可从轻处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并报请2020812日县委常委会议批准,给予黄炳章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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