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纪委监委网站 案件警示

一张普通的居住登记证,让辅警锒铛入狱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8-02 18:03:06

“本以为自己只是一名协辅警,并不是监督的重点,偶尔钻个空子没人会关注。现在看来,都是自己法律意识淡薄、贪图蝇头小利,不仅给公安机关的行政公信力和政府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更害了自己。”谈起自己的所作所为,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西门派出所原协辅警郑某无比悔恨。


  2018年4月11日,郑某犯滥用职权罪被海曙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同时被判的还有郑某的共犯张某。


  两人走到今天,竟然是因为动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的“歪脑筋”。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一张再普通不过的居住登记证,怎么会让这两人锒铛入狱?


  盯上政策变化带来的“商机”


  2017年7月初,张某得知宁波车管所出了新规定,外地人只需要宁波的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就可上宁波汽车牌照。政策放宽了,外地人上宁波汽车牌照好上了,但其中很多人未必是在宁波实际居住的,想上牌照就得想“办法”。想到这里,张某敏锐地感觉到“商机”来了。他马上想到了郑某,只要搞到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其他就好办了。


  郑某于2008年6月起在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西门派出所担任协辅警,一直负责外来人口居住登记,两人关系一直不错。2018年7月的张某打来电话,问郑某能否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并告知这些人只是为了上宁波车辆牌照用,并没有在宁波实际居住过。只要简单的操作一下,就能赚到一笔“介绍费”,经过一番“盘算”,俩人一拍即合。


  在得到郑某肯定答复后,张某立即在朋友圈发布了一条广告。果不其然,“生意”陆陆续续的就来了。


  两个人的密切“合作”


  当第一次拿着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帮别人完成车辆牌照办理后,张某感觉找到了一条发财的“捷径”。车辆代办业务圈子里的人也看到了他的“本事”,找他办证的人多了起来。


  很快,郑某又接到了张某的电话,让她多办点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并许诺给予“工钱”。


  既能帮朋友忙,又有好处拿,郑某想想就没有推辞。


  就这样,在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23日之间,郑某仅凭张某微信发来的身份证和照片信息,在没有任何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下违规办理了13批虚假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全部用于为外地车主办理宁波车辆牌照。


  看着自己“生意”越来越好,张某并没忘记当初的许诺。很快,郑某的微信、银行卡陆续收到了9笔“好处费”。


  编外不是法外,“非党员”不是躲避监督的挡箭牌


  正在郑某和张某自以为一切都做得天衣无缝的时候,殊不知案件线索已被组织掌握。


  2018年3月16日,海曙区监委对郑某、张某涉嫌滥用职权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核实,郑某利用职务便利,在明知道相关人员不符合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的情况下,经张某提供相关人员信息,违规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303份,郑某、张某从中获利共计人民币4.2万元,其中郑某个人实得人民币2.84万元,张某个人实得人民币1.36万元。2018年4月11日,郑某、张某被海曙区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违法所得人民币4.2万元予以收缴。


  海曙区人民法院在审理郑某、张某案时,海曙区纪委监委组织西门街道干部以及海曙区公安分局民警、协辅警代表共计100余人旁听庭审,现场警示教育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监察法实施后,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编外”“协辅警”“非党员”这些身份都不是躲避监督的挡箭牌,只要行使公权力,只要涉嫌违法,都要依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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