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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陇南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陇南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5-07 08:44

1.礼县人民法院四级法官助理赵奇山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11月至2021年1月,赵奇山在负责办理张某某申请强制执行蒲某某借贷纠纷一案期间,先后两次违规接受张某某私人宴请。2022年3月,赵奇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武都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高耀军、武都区粮食储备库主任尹国柱公款旅游和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6年7月,高耀军在担任武都区粮食局局长期间,与尹国柱在云南昆明参加培训班后,私自改变行程前往西藏拉萨旅游,并将前往西藏产生的住宿等费用违规在武都区粮食储备库报销,其中高耀军报销9445元、尹国柱报销15805元。高耀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3月,高耀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尹国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资金予以追缴。

3.成县小川镇上峡村党支部副书记高宝宏违规操办三周年“奠礼”问题。2021年1月8日,高宝宏在成县小川镇上峡村一社家中为其父操办三周年“奠礼”,违规收受礼金,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21年11月,高宝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礼金责令退还。

4.文县堡子坝镇季家堡村党支部副书记季方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21年2月,季方违规操办新房“乔迁宴”并收受礼金,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22年3月,季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礼金责令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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