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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政务处分

陇南市徽县自然资源局原四级调研员马晓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清风陇南      发布时间:2024-01-29 15:34

    日前,经陇南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西和县纪委监委对徽县自然资源局原四级调研员马晓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晓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纪法底线失守,亲清不分,长期政商勾连,大搞利益交换,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安排;违反组织纪律,罔顾组织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及关系人谋取利益;违反群众纪律,侵害群众利益,违规向群众摊派费用;违反生活纪律,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买卖农村宅基地并冒用他人名义办理建房审批手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矿权拍卖、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马晓宏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徽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徽县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马晓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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