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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都区纪委监委关于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的公告

来源:陇南市武都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2-14 12:11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举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线索,现将武都区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予以公布,该举报信箱受理范围是: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专项斗争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举报电话:0939-8221872
邮 箱 号:lnswdqjwjwjb@163.com
(同时也可以关注“陇南武都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通过公众平台后台留言,对以上问题进行举报。)
   

武都区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执纪监督监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2月14日
                      

     
武都区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监督举报卡


电话举报:0939-8221872
邮件举报:lnswdqjwjwjb@163.com
来信举报:武都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收)
微信举报:微信公众平台举报二维码(请关注“陇南武都纪委监委”微信平台后,在后台留言举报)
    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域,紧盯农村和城乡结合地域,紧盯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土地流转、商贸集市、客货运营等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紧盯村“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查处以下三类问题:
   (一)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严查勾结黑恶势力操控村“两委”选举,把持基层组织,侵蚀基层政权的问题;严查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问题;严查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问题;严查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的问题;严查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等问题;其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二)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严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与黑恶势力上下勾结、收受贿赂、办人情案、通气说情等问题;严查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合伙经营,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获取超额利润,或与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共同犯罪等问题;严查向黑恶势力和团伙通风报信、给案件调查取证设置阻力和障碍,为涉案人说情开脱、打击报复举报人等问题;严查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立而不侦、有证不取、该捕不捕、该诉不诉,以及随意变更强制措施、撤销案件等问题;严查捏造事实、毁灭证据、伪造自首立功等材料、不依法履职、审查核实证据或以普通个案处理代替涉黑组织犯罪结案,使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漏捕、漏诉、漏判或重罪轻判等问题;严查在羁押监管过程中失职渎职,为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或罪犯里勾外联、串通案情、遥控指挥提供便利条件或放任不管等问题;严查收受罪犯及家属财物或接受吃请,违规给予表扬、记功等考核成绩,违规违法呈报并办理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等问题;严查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黑恶势力违法所得、赃款赃物不能追缴而放纵犯罪等问题;其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
   (三)专项斗争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严查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严查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黑恶势力政治警觉性不高,对其严重危害性认识不足,放任自流、任其坐大、形成气候,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查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党委(党组)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特别是乡村党组织对专项斗争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等问题
;严查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发现问题不处置、不报告,以案谋私、压案不查,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等问题。其他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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