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陇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陇南市监察委员会

日前,经文县县委批准,文县纪委监委对文县石坊镇综合执法队原队长李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鸿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
李鸿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文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文县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鸿开除党籍处分;由文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