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纪委监委网站 监督曝光
所在位置: 首页>监督曝光

陇南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清风陇南
发布时间:2026-09-04 08:51:00

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持以办案牵引突破带动全局,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现将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徽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原主任张黎彬违规插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并非法收受财物问题。2018年至2026年,张黎彬在担任徽县农发办副主任、县能环办副主任、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承揽、工程验收、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张黎彬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6年8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礼县水土保持站原副站长、二级主任科员利博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等问题。2012年至2021年,利博在担任礼县原畜牧中心副主任、县畜牧兽医站副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农业奖补项目立项、申报、验收等方面提供帮助,长期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利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6年6月被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西和县大桥学区兼大桥九年制学校原校长刘凯军借捐赠之名向学生摊派费用等问题。2023年至2025年,刘凯军在担任西和县大桥学区兼大桥九年制学校校长期间,借捐赠之名向学生摊派费用,增加学生负担,并将违规收取的部分费用向教职工发放奖励金。刘凯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6年7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两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建峰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失管问题。2024年至2025年,梁建峰在担任两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某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长期未划转至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问题督促整改不力,导致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长期失管。2026年8月,梁建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4起典型问题,暴露出在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不知敬畏、顶风违纪,有的在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环节以权谋私、收受财物;有的履职用权不严不实,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失察失管;有的违规向学生摊派费用,加重学生负担。这些“蝇贪蚁腐”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侵蚀党的执政根基,教训十分深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集中整治重要批示精神,紧扣集中整治攻坚决战之年各项部署要求,把集中整治和制度治权依规用权紧密结合,紧盯项目资金、民生领域等权力风险点位,强化对重点岗位、关键人员教育管理监督,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防范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发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严的基调不动摇,立足职能职责,坚持办案引领,超常规推进集中整治,紧盯重点整治项目和民生实事,加大线索排查和案件查办力度,对胆大妄为、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强化震慑效应。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常态化加强党纪法规学习,明晰权力边界,摒弃特权思想,始终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关闭】【返回顶部